(根據2013年6月27日第7次校長辦公會通過的修改決議修正)
為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教學管理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範圍與條件
(一)轉專業僅适用通過非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錄取的在籍一年級學生,且原專業與申請轉入專業在同一校區。
(二)申請轉專業者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入學以來無違紀處分記錄;
2.技能和已修課程等條件符合轉入專業要求;
3.第一學期已修課程無不合格記錄,排名位于同年級同專業前10%(含10%)以内。
二、名額與選拔
(一)各專業轉出名額不超過同年級該專業入學人數的10%;
(二)各專業轉入名額由學校根據辦學條件确定,并提前公布(包括對技能和已修課程等專業要求);
(三)學生申請轉入專業人數超過轉入名額時,一般按學生成績的相對排位數确定轉入人選;超過人數過多或轉入專業有特殊要求,學校根據情況可組織選拔考試,并以考試成績确定轉入人選。
三、時間與程序
(一)每屆學生僅在一年級第二學期安排一次轉專業審批工作,經審核批準的,在二年級第一學期到轉入專業學習。
(二)程序
1.第二學期第三周公布各專業轉入名額及拟接收學生的專業要求;
2.學生到學校教務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并填寫《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一式三份),并在第四周交所在學院教研辦;
3.學生所在學院對申請學生的基本條件進行核查并提出意見。同意轉出的,在第五周前将成績排名表、申請表及該生有關證明材料以及彙總表一并交學校教務處;
4.第八周學校審批,确定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并通過學生所在學院通知學生;
5.經學校同意轉專業的學生,一年級第二學期繼續在原專業學習,并在該學期最後兩周内完成轉出轉入手續的辦理;
6.轉專業的學生在二年級第一學期到轉入專業所在學院辦理注冊手續。
四、其它
(一)已批準轉專業學生,如果在第二學期違紀違規或課程考試不及格,學校将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二)轉專業的學生,應當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修滿規定的各類學分方可畢業。已修且成績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課程可申請轉換學分。
(三)學生轉專業後,原專業所建立的學籍檔案材料和轉專業材料存入該生檔案。
(四)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從轉入的學年起按轉入專業學費标準繳納學費。
(五)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六)本規定自2013級起施行。
//www.hainanu.edu.cn附件: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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