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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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2010.06
【轉】關于選拔教育部駐外後備幹部推薦人選的通知
日期:2010.06.08 點擊:

各單位、各部門:

依照教育部《關于選拔駐外後備幹部的通知》(教人司[2010]142号)的要求,我校将于近期進行教育部第十批駐外後備幹部推薦人選的選拔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任崗位

拟任崗位為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常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代表團、駐歐盟使團教育文化一秘及以下外交官後備幹部人選。

二、選拔标準

1、政治立場堅定,能夠認真學習和實踐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熱愛并熟悉教育和外交工作,對國家外交和教育方針、政策和基本情況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行政和外事工作經驗。

3、組織紀律性強,廉潔奉公,團結合作,群衆基礎好。

4、語言與專業要求: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俄語、日語、法語、德語、朝鮮語、阿拉伯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希伯萊語、丹麥語和瑞典語等語種專業人選;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英語語種專業人選,要求是外事幹部;

(3)其他專業,尤其是高新技術和教育研究類專業人選,要求有國外學習或工作經曆、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并且能夠熟練掌握一門以上外語,語種不限。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齡不超過45周歲(非英語語種人選、有駐外工作經曆等條件的可适當放寬,但不超過50周歲)。

三、選拔程序

1、單位推薦。各單位對符合選拔條件的教職工應進行重點通知、動員,組織拟推薦人選填寫《駐外後備幹部推薦表》(見附件)統一報送人事處,并另附紙簽署推薦意見。

2、資格審核及上報。校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單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後,報學校批準确定最終推薦人選。

四、組織要求

1、各單位應對此項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和支持,嚴格掌握标準,在個人志願的基礎上積極推薦德才兼備的優秀人員。

2、請各單位于2010年6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薦名單、《駐外後備幹部推薦表》一式兩份及上述材料的電子稿報送到人事處師資科(老辦公樓310室旁)。

聯 系 人:鐘偉甯 李炜 白雲

聯系電話:66279034,66188317

郵 箱:854405421@qq.com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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