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按《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關于開展2005年全省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複查工作的通知》(瓊教師[2005]25号)文件的要求,我校現對已取得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進行職稱複查,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技術職稱複查的範圍和對象 1、具有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在職專任教師; 2、從事實驗課教學工作且已取得各級實驗專業技術資格的在職教師和教育教學輔助人員; 3、具有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在職管理人員和教育教學輔助人員。 二、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複查的内容 1、通過評審獲得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各類評審表:《初聘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呈報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流動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确認表》(由學校人事處負責核查教師本人的業務或人事檔案); 2、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 三、工作安排 1、由本人根據其所具有的教師或實驗專業技術職稱,按要求如實填寫《海南省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複查登記表》一式兩份(可到人事處網站下載,同時交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連同職稱證書原件交所在單位,單位收集後統一交人事處; 2、人事處複查并公示; 3、學校集中報送海南省教育廳審核; 4、海南省教育廳審核合格後換發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并統一編号,公示在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和海南省教育廳的查詢網站。 四、材料上交時間:2006年2月27日—3月3日 五、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本費:6元/人 由于本次專業技術職稱複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并且按海南省的相關規定,今後隻以本次複查後換新發的新證書為準,望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做好證書的收集上報工作,以免影響教師今後的職稱晉升及聘任。 六、複查結論及處理辦法 複查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在崗三種。 1、符合當年評審時的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定條件的,為“合格”,不符合相應條件的為“不合格”。合格者可更換新的印有防僞标志的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換證工作由教育廳職改辦負責組織、協調。對複查不合格者,報請原專業技術職稱審批及發證單位取消其專業技術職稱并收回證書。 2、取得專業技術職稱後連續3年未能聘任到相應職務,或已不再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或已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為“不在崗”。對不在崗者,不再更換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凡持假材料、假證書參與複查的,一經核實,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嚴肅處理,對已騙取的專業技術職務和工資待遇,堅決予以撤銷和取消。情節嚴重的,給當事人以必要的紀律處分。 附件:1、海南省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複查登記表 2、海南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辦證名單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