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06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省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的補充通知
各單位:
為了規範項目申報的有關程序,并使各單位也适當了解本單位申報項目與申報人的情況。請各項目申報人務必将申報材料交本單位審核,由本單位科研秘書集中統一送科研處。科研處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科研處受理時間:
1.2006年度海南省重點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時間為5月22-23日2天;
2.2006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受理時間為5月25-26日2天。
請各單位自己掌握本單位個人申報的截止時間,并特别提醒申報人盡早辦理項目查新。
二、申請材料
申請書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A4紙或A3紙)打印。
1.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同時提交與該項目有關的查新報告,所有申報材料(申請書至少一份原件)裝訂成冊(包括查新報告)一式8份和電子文件1份;
2.省重點科技計劃項目須按要求填報《海南省重點科技計劃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信息表附電子文件)和有關證明材料(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代碼證等)一式4份。
三、其他事項按原通知要求。
材料不齊、逾期申報,不予受理。科研處将在适當的時間公布各單位申報項目情況。
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科研處
200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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