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題目: 詩詞中愛情之别
主 講 人:仲冬梅教授
時 間:2006年12月6日(星期三)20:00
地 點:人文傳播學院二樓會議室
提要:
愛情是文學創作之中一個被默許的主題,而且它不是一個普通的主題,它是文學的母題。愛情是人類最早吟詠、也一直在吟詠的情感。在中國的抒情文學中最适合表達愛情的幾種樣式:國風、古詩、詞、曲,無不具有鋪陳、纏綿、回環、微妙之特色,而絕句和律詩不管從語言上還是從傳統上,在表達愛情主題時所受的限制是非常大的,所以律詩和絕句其實非常缺乏優秀的愛情詩。近體詩固定的格式和句法,很不合适愛情的纏綿悱恻。就正統文人寫愛情來說,詞是獨一無二的形式了。詞與愛情的搭配成為了詞的唯美主義的保護傘。
宋詞出現之前,愛情詩大體上有兩個系列:一是如《詩經·國風》中的那些戀歌所表達的那些純真的感情,那現實的婚姻戀愛所帶來的歡悅與悲戚。這一類的詩歌,以無名詩人的作品居多。
還有更重要的愛情詩歌的另一種性質。這就是那些承襲了《楚辭》香草美人的比興手法,以思婦的情感心态,表達士人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失意與不得志的情感的作品。這一類的詩歌,在古來的愛情詩中占據着不小的比重,其源頭也是來自于《詩經》——《詩經》所大量采用的比興的手法,在《楚辭》之中發揚光大的美人香草的傳統。用美人香草比喻美好的才華,用思婦怨婦堅貞的情感形象,表達志士才人的壯志難酬而又矢志不渝、堅守着自己的情操的心态。這類詩歌,佳作林立,不勝枚舉。
詞中的愛情,和詩歌相比,最顯著的變化,就是男性詞人放下了士大夫的矜持,并且暫時地放下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人生價值取向,盡情地抒發自己對情人的思念,對逝去的戀情的追憶,對有情人不能成眷屬的哀恸。而在此之前,這樣的主題,基本上都是由詩人虛構出來的女性角色承擔的,多表現在代言體的詩歌之中。而這一抒情角色的轉化,是詞能夠樹立起千古不易的情人形象的關鍵,也是相比于詩歌,抒發愛情的詞所擁有的最顯著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