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教學評價是加強教學管理和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為了保證教學質量監控系統科學、規範地運行,依據《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本科教學督導工作條例(修訂)》(海大辦[2014]9号)和《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教務處關于規範院(部)級教學督導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6]7号)等文件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教學評價與教師培訓活動在院黨政的領導下,由主管教學副院長負責組織教學督導專家組實施,日常事務由教務管理人員完成。
第三條 教學評價由經常性教學評估和綜合性教學評估兩部分組成。經常性教學評估包括系教學工作狀态評價、專家評價、學生評價、院領導聽課、同行評價、教師自我評價等;綜合性教學評估是對系教學工作的整體評價,以系本科教學工作優秀評價的方式進行,每年開展一次。
第四條 學院對教師實行“預講”制度。新開課的教師在接受了學校組織的高等教育法規、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和教學方法培訓,經過教學督導專家組考察認為達到授課要求後可獲得授課資格。
第五條 教學評價的信息應及時反饋到各有關部門。每學期初,教學管理人員将上學期專家聽課和學生評教的結果反饋給各系,由各系分别通知教師本人。 第二章 領導、同行、自我評價第六條 學院黨政領導要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調查研究,及時發現、解決教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指導教學改革。各級領導應堅持聽課制度,院領導每學期至少聽4節課。聽課後,應認真填寫《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領導幹部聽課紀錄表》,并及時送交教學管理人員,經統計彙總後報主管院長,并存檔。有關信息及時反饋給有關教師。
第七條 加強系的教學管理工作,系應組織教師經常研讨教學内容與教學方法的改革,組織新開課或開新課教師的試講,保證教師的教學質量。學院教學管理人員要做好教學活動的記錄和存檔工作,要建立健全并保存好各種教學文件和資料,如教學大綱、教學設計、教學日曆、試題及答案、試卷、試卷分析、實驗報告、課程設計、畢業論文等。
第八條 各系根據領導、專家和學生評教的反饋信息,有針對性地組織相同課程或相關課程的教師進行同行評價,以取得準确、科學的評價結果,并對教師教學方法上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第九條 開展教師自評工作,通過教師問卷調查,了解教師對學生學習态度和效果的評價,對自己教學的總體評價和對自己教學特點的總結,以及對學院教學工作的改進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專家評價第十條 專家評價由學院組織教學督導專家組對課堂教學、實驗教學、社會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等教學環節的工作情況和效果進行檢查與評價,對全院教學環境和教學條件巡視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向學院教學管理人員提出意見和建議,向有關教師提出改進教學的意見和建議,促進教學工作。
第十一條 教學督導專家組由專兼職的專家隊伍組成,專職專家由學院聘請教學經驗豐富、責任心強、樂于奉獻的退休教師擔任,兼職專家由教學帶頭人和教學名師擔任。
第十二條 專家評價的主要形式與内容如下;
(一)課堂教學質量檢查。教學督導專家應堅持經常聽課,兼職專家一般每2周聽課1次,專職專家每學期至少聽4節課。專家聽課後,應與教師核對姓名,認真填寫《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綜合測評表(督導員專用)》。并及時将聽課意見和建議反饋給教師。若發現有停課、調課等現象,應與學院、系(所)和教學管理人員核實教師是否履行正常手續。
(二)實驗教學質量檢查。各系應于每學期前兩周将本學期實驗安排報學院教學管理人員,以備專家檢查。實驗教學質量檢查内容包括:實驗内容、實驗教材(或指導書)、實驗準備、教師輔導、每組實驗人數、學生操作和實驗報告等。
(三)畢業論文(設計)檢查。教學督導專家組參加學院組織的畢業設計(論文)中期檢查和畢業答辯檢查。每兩年對畢業論文進行一次抽樣評閱;按照教育部畢業論文評價指标評價畢業論文質量。
(四)試卷檢查。每年對各類試卷進行一次抽樣檢查。
(五)作業檢查。每年對學生作業、課程論文、課程設計作業進行一次抽樣檢查。
(六)教學文件檢查。每年抽查一次教師教學文件,包括教學大綱、教學設計、教學進度表、教案等。
(七)教師和學生座談會。每學期分别召開一次教師和學生座談會,聽取教師和學生對教學改革、教學評價和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或建議,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以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十三條 教學督導專家要經常學習研究教育理論和學校、學院的教學管理規程和有關政策,不斷提高督導工作水平。各專家小組應每學期集中1~2次,交流總結工作經驗。每學期應形成一份總結報告,交學院存檔。
第十四條 教學督導專家對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要嚴格執行專家評教指标,做到公正、合理。
第十五條 教師對教學質量的評價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學院申請複評,學院主管領導将和有關系組織專家對該教師進行重新評價。
第十六條 學院對參與教學督導工作的專家給予相應的報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章 學生評教第十七條 學生評教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學校教務處統一組織的學生評教;二是由學院組織的評教。
第十八條 學院組織的學生評教,是在學校教務處的組織下進行,評價以網上評價的形式進行。
第十九條 學生評教要嚴密組織,防止發生錯評、漏評等現象。學院教學管理人員提供給學生的開課教師名單、教師編碼、課程名稱等要準确無誤;學生要本人填寫,填寫代碼要準确無誤。
第二十條 學院高度重視學校的學生評教統計數據,随時掌握為學生對每位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分值,及評教數據的結果。針對這些結果作出相應的回饋,對評教成績不理想的教師進行幫助指導。
第二十一條 每年春季學期,對應屆畢業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調查内容包括:對課程重要性的認識、對實踐教學環節的認識、課程體系與教學内容改革、名師點評等,從中獲取學生對學院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二條 評教結果按專業進行分類排序,定期公布。 第五章 教師培訓與試教制度第二十三條 新開課教師、學生評教和專家評教不合格的教師必須參加教師培訓。教師培訓的内容如下:
(一) 高等教育理論培訓。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等。
(二)教學方法培訓。主要包括教學帶頭人講壇、示範教學、教學法講座等。
(三)現代教育技術培訓。主要包括多媒體教室的使用技術、多媒體軟件制作的原則與方法、多媒體語音室的使用技術、網絡資源的利用等。
(四)教學管理培訓。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管理、高等教育評估等。
培訓結束時要進行考核,考核情況材料存入教師個人業務檔案。
第二十四條 教師培訓合格的教師可申請試教。試教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試講一節課。由系組織,學院選派教學督導專家3——5人參加聽課和評教。
(二)教師總結彙報。
(三)教學督導專家檢查教學文件,包括教學大綱、教案、教學進度安排等。
(四)試教要求達标的指标如下:
1.備課認真,各種教學文件齊全。
2.講課思路清晰,概念準确,層次分明,突出重點,深廣度适宜。
3.注意教學方法,啟發誘導,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教學手段完備,運用恰當,效果較好。
(五)試教成績合格方可獲得授課資格。 第六章 評價結果的使用第二十五條 為了激勵教師的教學積極性,教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評職的參考條件。
第二十六條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結果是參加學院教學優秀獎評審的必要條件,教學優秀獎申報者的學生評教和專家評教結果必須達到優秀。
第二十七條 評教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據之一,對于連續二年評估不合格的教師,應停止其開課資格。
第二十八條 對于連續三年沒有取得授課資格的教師,建議由人事處安排其它工作。 第七章 附則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第三十條 本規定由人文傳播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解釋。
人文傳播學院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