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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國家與海南省相關就業政策
日期:2017.10.26 點擊:

2017年國家與海南省相關就業政策

一、國家對高校畢業生創業與就業的政策支持

(一)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艱苦地區工作

各級政府要為高校畢業生創造工作條件,主要充實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基層單位,從事教育、衛生、公安、農技、扶貧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在艱苦地區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者,報考研究生的,應優先予以推薦、錄取;報考黨政機關和應聘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

(二)機關面向大學生招聘

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考或招聘,擇優錄用。

(三)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特别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事業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

政府有關部門要為其提供便利條件和相應服務。對企業跨地區聘用的高校畢業生,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要認真落實有關政策,取消落戶限制。

(四)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凡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 1 年内免交登記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有條件的地區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現有渠道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小額貸款和擔保。

(五)為高校畢業生辦理戶口和人事檔案手續提供便利

對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本人要求戶口和人事檔案保留在學校的,按規定保留兩年。在此期間,檔案管理機構對保管其檔案免收服務費用;本人要求将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戶籍管理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代理服務。本人落實工作單位後,公安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六)畢業生失業登記

畢業半年以上未能就業并要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持學校證明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城市或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應免費為其提供就業服務。對已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城市、社區可組織其參加臨時性的社會工作、社會公益活動,或到用人單位見習,給予一定報酬。對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無法工作并确無生活來源者,由民政部門參照當地城市低保标準,給予臨時救助。此項費用由地方财政列支。

(七)培訓工程

鼓勵中小企業和民營企事業單位聘用高等職業學校(大專)畢業生,對就業困難的應屆高職(大專)畢業生,由勞動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門共同實施 “ 高職 ( 大專 ) 畢業生職業資格培訓工程 ” ,對需要培訓的應屆高職 ( 大專 ) 畢業生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培訓費由教育系統承擔,職業技能鑒定費由勞動保障部門适當減免。二、海南省對高校畢業生創業與就業的政策支持

(一)創業補助

海南省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畢業2年内的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試行給予适當的創業補貼,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對小型微型企業招用具有本省戶籍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勞務派遣機構派至用工單位的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将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我省高校有就業願望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和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内按1500元/人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二)拓展海南省的創業平台,開展創新大賽

鼓勵六類園區、各類院校和企業開展創業創新公共平台建設,在場所用地、基本設備設施、公共管理服務等方面給予扶持。推動閑置樓宇、過剩商業地産轉為創業孵化基地。同時,各高校每年需要至少開展一次以上的創業創新大賽,鼓勵高校學生展現自己的創新才華,如有特别優異者,相關部門會進行一定程度的獎勵與支持。

(三)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渠道

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落實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組織實施應征入伍等就業項目,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小微企業就業,落實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資金補貼等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提升就業創業能力。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可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四)大力推行高校學分制教學改革,培養高校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

我省高校将調整專業課程設置,打通相近學科專業的基礎課程,開設跨學科專業的交叉課程。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課程。鼓勵學生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學習。把創新創業實踐活動與專業實踐教學有效銜接,培養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創新創業成果可适當轉化為課程學分。

同時,我省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根據創新創業興趣、創新創業意願和創新創業需求跨學科門類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在校生休學創業的修業年限在原有學制基礎上可延長2至5年,學生可根據創業需要與高校協商确定休學年限。

(五)設立各項财政補貼措施,拓寬高校畢業生融資渠道

海南省将通過創業優惠政策引領、建立創業孵化基地、組織創業培訓,舉辦創業大賽等方式,鼓勵畢業生創業,推動創業帶動就業。根據相關政策,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政府貼息的小額擔保貸款。今年海南省将出台新政策,個人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有望升至10萬元。資料來源于:

《海南省高等學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方案》

http://www.hainan.gov.cn/hn/yw/jrhn/201603/t20160302_1777929.html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國三亞”門戶網 http://www.sany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astersite/szfzcxx/201710/266466.html

《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意見責任分工方案》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就業信息網

http://www.hainu.edu.cn/stm/jiuye/20141030/10395689.shtml#11

《2017年國家關于大學生就業最新政策》 安徽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

http://jy.ahmu.edu.cn/2017/0408/c3850a47317/page.htm//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