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讨班開班式上提出:“要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的提出,主要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調動和激發幹部隊伍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勵廣大幹部在新時代擔當新使命、展現新作為、創造新業績;核心要義是既強調要寬容幹部在推動改革發展中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又為幹部幹事創業劃定“三條底線”,這是容錯的邊界,也是幹事創業的負面清單。
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态”結合起來。
“四種形态”是指:“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态;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四種形态”和“三個區分開來”都是對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具體落實,是為了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也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理論創新,被寫入《中國共産黨章程》和《中國共産黨黨内監督條例》《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内法規制度。“四種形态”從嚴明黨的紀律切入,綜合運用多種方式抓早抓小、層層設防,無論是監督執紀還是監察執法,其核心要義都是把紀律挺在前面。“四種形态”是一個環環相扣、嚴密完整的邏輯體系,既貫通“規紀法”、連接“不敢”“不能”“不想”,又兼顧“标本”,囊括批評和自我批評、教育警醒、懲戒挽救和懲治震懾功能,是全面從嚴治黨方略、方針、原則的創造性運用。
“三個區分開來”和“四種形态”緊密聯系、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
同時,在運用過程中要注重把握好“三個區分開來”與“四種形态”之間的區别和政策界限。“三個區分開來”主要适用于處理為公做事但出現失誤的情形,“四種形态”處理的是違紀違法和腐敗問題,這兩類性質的問題要區别對待,不能混為一談。
來源:中國方正出版社